2019年11月24日 星期日

「女警、女駕駛」日常所見的新聞標題,如何缺乏性別意識? https://ift.tt/2DebDxy 擲地有聲 「汐止女警開車門不慎,機車騎士撞上受傷」是我對「女」這個字太敏感了嗎?為什麼這則新聞需要強調女性呢? 文| Yuton Lee 在國外生活,常常有想念台灣的時候。所幸當代網路發達,無論是政治、經濟或社會新聞,幾乎沒有不能從網路上即時讀到的,也因為這樣,我在看台灣新聞的時候,往往是先大略流覽一下新聞標題,再決定要不要點進去一窺新聞的完整面貌。 然而,當我們只是用非常短暫的時間瞥過新聞標題,就立即判斷深讀與否,我們真會有機會客觀地接收標題所提供的資訊嗎?還是在這短短的幾秒鐘內,我們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掉入性別的刻板印象當中?甚至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愈陷愈深? 每日大量的新聞標題,有多少缺乏性別意識? 「汐止女警開車門不慎 機車騎士撞上受傷」乍看之下是一則不幸的社會事件,但點進去觀看新聞內容,除了說明事件發生的過程外,也不忘提醒民眾,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將處以罰鍰,同時也含有教育意義。 然而,新聞中也提到,警車上其實還有另一名駕車的「員警」,而不同於肇事的「女警」,遭罰的雖然是駕車的「員警」,其性別特徵卻未在文章中被強調。 我不免好奇,是我對「女」這個字太敏感了嗎?為什麼這則新聞需要強調女性呢? 為了釐清心中的疑惑,我在網路上搜尋了不同媒體對於同一事件的報導,仔細閱讀每一則內容後發現,部分報導確實是以較為中性的「員警」指稱未採取兩段式開門的肇事者,但在新聞內容中仍點出其為女性,反觀駕車員警,則多未明言其性別。 唯一一篇指出由「男員警駕駛警用巡邏車」的報導,同時呈現兩名員警的性別,但卻仍以「不良示範!女警開車門撞飛騎士 分局開罰違規」為標題,不忘在標題處即強調肇事者為女性。 這麼一篇幾分鐘內便可讀完的社會新聞,卻讓我花了幾個小時思考背後的性別意義。相關新聞報導最刺眼的莫過於一眼便能看見的文字本身,也就是在標題或內容中點出性別特徵。 圖片|來源 「女警」或「員警」?性別特徵是新聞標題的必要元素嗎? 平心而論,整起事件的重點,應該是以「理當作為人民楷模的執法人員公然違法,造成民眾無辜受傷」為例,引以為戒,提醒並教育民眾爾後應當多加留意相關交通法規,加強宣導及培養民眾養成兩段式開門的習慣。 在這起事件中,「員警」的專業身分比「女性」的性別特徵更值得受到檢視,因此,公開肇事者的性別資訊對於教育或宣導有無任何幫助,或許值得再多思索。 倘若性別特徵並非新聞標題及內容的必要元素,下筆者及閱聽眾是不是應該更為謹慎地看待文字的選擇與運用? 如果性別特徵並非必要,那麼往下一層深掘,使用強調性別的文字,是不是不單純因其客觀意義而為之,而是因為選擇這些字反映了當地社會文化?換句話說,選擇「女警」而非「員警」或許是考量到「女」字富涵的其他主觀內涵。 每一個選字的背後,或許都蘊含著更深層的文化意涵 在台灣,「馬路三寶」是大家非常耳熟能詳的鄉民用語,最初是PTT版上對「老人、女人、老女人」三種被認為是最危險用路人的統稱,至今已獲媒體大量引用來形容違規、行徑誇張的用路人,提高「馬路三寶」一詞的使用率及曝光度,無形中也加深了社會中對「老人、女人、老女人」在道路使用上的負面觀感。 在美國,地大物廣,大眾運輸系統不如台灣發達,常常是「沒有車如同沒有腳」的狀況,女性及年長者駕車再正常不過,也就沒有所謂的「馬路三寶」。也就是說,女性在台灣及美國兩個不同的社會,都扮演用路人的角色,卻不見得背負著相同的稱號。 因此,進一步深究多數台灣媒體對使用「女警」的執著,「女警」的違規行為恰好反映台灣社會對女性在交通方面能力存有缺陷的刻板印象,乍看之下或許不覺有任何異狀,但這樣的「不覺有異」是不是正好反映了我們對女性的刻板印象呢? 文字不僅能反映社會文化,更可能加深對性別的刻板印象 事實上,刻意強調女性性別特徵在國際上也非罕見。最近看到一篇有趣的學術論文,正是在探討網路新聞標題中的性別刻板印象,文章以角逐 2018 年俄羅斯總統大選的政治家 Ksenia Sobchak 為主角,分析隱含性別刻板印象的新聞標題不僅反映俄羅斯社會父權主義的意識形態,更被作為凸顯 Sobchak 相較其男性競爭對手不適任的理由。 作者 Olga Rabo 在文中寫道,有關 Sobchak 的新聞媒體報導多強調他的性別及情緒,合乎俄羅斯傳統父權意識形態中,將女性與情緒化( emotionality )、軟弱( weakness )等特質結合的刻板印象,並藉以渲染他不適合擔任國家領導者的想法。 November 25, 2019 at 02:00PM 女人迷 Wo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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