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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1日 星期二
給同志的結婚說明書:用 80 塊,買斷我們的幸福後半生吧! http://bit.ly/2VDyv01 女人迷編輯 Phoebe 同婚專法三讀通過後,你必須知道的「三能兩不能」,包含同志婚姻伴侶可享有哪些權利、如何收養下一代、結婚登記該準備什麼物品等法律條文釋疑,都幫你準備好了。請詳閱以下「結婚說明書」,快樂攜手前往登記結婚,走向人生的下個階段吧! 上週五(5 月 17 日)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終於通過,在看見彩虹的感動與喜悅之後,這項專法給予同性伴侶什麼樣的法律責任與權利?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之間又有什麼不同之處?性別力為你準備,《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條文的簡易釋義,一起了解同婚專法中的可以與不可以! 同志可以結婚、成為法定醫療代理人、收養親生子女 可以:在 5/24 過後向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只要同志伴侶雙方年滿 18 歲,有兩個證人之簽名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中第二、第三、第四條條文之明定說明,同志可以在年滿 18 歲、雙方都有結婚意願、有兩位證人見證的前提下,順利在 2019 年 5 月 24 日後登記結婚。 此法與民法唯一不同之處為「統一法定結婚年齡」(異性結婚:男性需滿 18 歲、女性需滿 16 歲;同性婚姻:一律滿 18 歲) 可以:享有與民法相同的夫妻財產制、醫療代理人、同居義務、繼承、互負扶養義務、同居義務、協議住所等權利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第十至第十九條、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同性婚姻可以享有與民法婚姻章相同的婚姻權利與義務。(完整條文請見:性別快訊|同婚專法今日正式通過,親愛的我們結婚吧!) 因此,同性伴侶能「結婚」而非「結合」,並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義務。 可以:收養婚姻中任一方的親生子女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第二十條條文之規定:「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相當於民法婚姻章中的「繼親收養」。(推薦閱讀:同婚前詳閱公開說明書:旁系血親、離婚訴請,和民法差在哪?) 因此,同志伴侶可在婚後收養任一方的「親生」子女。 同志還不能收養非親生子女、與跨國伴侶結婚 還不能:收養非親生子女 第二十條條文的說明之中,明確記載了必須是「親生子女」才適用民法的收養規定,意即在現行條文之中,同志伴侶沒有辦法「共同」收養「其他無血緣關係」的小孩。 若同性伴侶之中,無人在婚前擁有親生子女,又無法「自然」孕育子女,可考慮以「代理孕母」方式收養小孩。只不過需要特別注意,代理孕母在台灣尚未合法,同志可在其他代理孕母合法之國家,尋找有意願之代理孕母或做試管嬰兒後,依《民法》第 1065 條規定,以有血緣關係或以有撫育事實,向法院聲請認領小孩。 還不能:讓跨國伴侶登記結婚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中,並無特別提及跨國伴侶的權益。根據《聯合報》報導,法務部官員表示「若台灣民眾與同性別外國人要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只要外國人本國也開放同婚即可登記;但若外國人本國並未開放同婚,則無法登記。」 而又因台灣是亞洲地區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因此現階段,除非跨國伴侶的國籍非亞裔,否則不論是日、韓、港、澳、中國等地區的同性伴侶,均無法在台灣登記結婚。(推薦閱讀:恭喜同志,也別忘了關心保守的父母:三個「支持句型」讓親子關係更靠近) 法規補充: 香港、澳門及其他國家人士跨國婚姻適用的法律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中國人士則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5/24 結婚去,我要帶什麼?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將在本週五(5 月 24 日)正式生效。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除了「三天前提前登記、預約假日登記」兩項戶政業務需等候內政部公佈施行辦法以外,其他辦理業務與異性婚姻登記相同,在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辦理登記。參考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頁,所羅列須準備之物品包含: 結婚當事人雙方的國民身分證。 結婚當事人雙方的戶口名簿。(註 1) 結婚當事人雙方的印章。(簽名也可) 結婚書約(結婚書約需要有兩位年滿 20 歲以上具有行為能力之證人簽名或蓋章。) 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彩色相片一張 換證規費每張 50 元、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 30 元。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5 月 24 日當天,民政局也做好準備,當天上午 8 點半開始受理、晚間 8 點結束,只要當天在晚間 8 點以前到戶所抽取號碼牌的新人,會全數受理完成。」各地區戶政事務所之服務時間仍可參考網站或致電詢問較為準確。 真的,很開心我們一起走到這裡,看見性別平等社會的一大進步。5 月 24 日,是我們一起努力了好久的里程碑,過了這一天,有更多人可以距離幸福更接近,但也還有許多人的權利與需求沒有被看見。現在,我們已經鑿出一個洞,讓光線透進來。雖然已經知道追求性別平等的理想有困難之處,但不是不可能。讓我們繼續當好戰友、好夥伴,一起努力打造更好的性別環境,好嗎? 註 1:辦理結婚登記時,如果無需遷移戶口,則不須攜帶戶口名簿。辦理登記成功後,戶政事務所會寄送公文,請雙方戶長去補註記「配偶欄」的欄位更新。 參考資料: [1] 同婚專法通過 跨國婚姻非全部適用/聯合報/2019/5/17 [2] 【同婚合法】異性婚OK 同婚再等等?3情況待中央釋疑/蘋果日報/2019/5/18 [3] 【同婚收養】同志養小孩 你/妳都要先看這篇/蘋果日報/2019/5/17 [4]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 May 21, 2019 at 04:30PM 女人迷 Wo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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