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 星期五

對方逼上床,還說愛就證明給他看,我能怎麼辦? http://bit.ly/2D3sJPm 人本教育札記 在關係中,若對方「以愛之名」威脅自己與他上床,你可以怎麼做?四個回答分享,讓對方清楚你的意願! 文︱黃俐雅(人本教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工作委員) 圖片|來源 Q:對方要我跟他上床,還說愛他就證明給他看,我怎麼辦? A:講這話是用情感在勒索我們以滿足他的需求,是他有需要,跟愛不愛無關。可以回他:愛我也要等我準備好,你也可以證明給我看。 我們習慣要照顧別人的需求,不習慣思考邏輯上的對等關係,所以一旦對方說「證明給我看」時,就在「我愛他我得證明」中繞行,忘了證明方式不只有一種,也忘了我們有權力要求對方,這反應往往是因為成長過程中,不太能有「自己」。 就算兩情相悅下有身體碰觸,任何一方在某個當下又遲疑或想停,對方都該學習尊重。(推薦閱讀:該為愛情留下裸照嗎?愛你的人不會強迫你) Q:身體既然是我的,我決定要跟誰一起洗澡有何不可? A:對於性行為,刑法設有十六歲的門檻,這是因為公民社會有保護未成年者的責任。就像法律對未成年者設有法定監護人,是因為未成年者的身體發育還未完熟,心智社會經驗還不足,需有較成熟的大人來協助未成年者分析可能面對的各種問題。 如不談法律責任,以人性反應來說,性慾來的時有點像要打嗝,這些生理反應我們往往無法喊停就停。 更重要的是,那些阻止你的大人,其實很在乎你,希望你長大後少一些遺憾;畢竟,過幾年後你的想法跟現在不見得一樣。 Q:發生性侵害的當下,我可以怎麼幫自己? A:遇到時,把命留下來就很厲害了,因為對方正在做不對的事,也會緊張害怕,一不小心,他將對我們身體造成更大的傷害。 試著跟對方講話,萬一情感、說理、求情的召喚比不過他的性慾,說我們有性病,請他自慰,不然幫他用手自慰,他願意用保險套最好。有人主張自己催吐或大便也許讓他掃興,但誰做得到啊?總而言之,是對方的問題。 而且,若不是我們,也極可能是其他人遇到,我們讓其他人少一次受害機會。這事任何人都不容易處理,能把命留下來是了不起的,也才有機會被幫忙。(推薦閱讀:#MeToo 故事:我的人生,斷裂在被性侵的那一天) 發生後不洗澡、更換衣褲,打一一三,請警政社工介入,並且趕快去醫院掛急診,醫師將採集證物、做傷口處理、做性病的治療追蹤;若已來初經且未停經的,醫師也會給高劑量荷爾蒙藥物以避免懷孕。 圖片|來源 Q:我曾被同學猥褻,面對學校調查時講得不清不楚,被問到我都哭了,好像做錯事的是我⋯⋯ A:緊張焦慮時,身體的荷爾蒙改變,因血管增壓素、腎上腺素、可體松等等會瞬間大量分泌,於是血壓心跳呼吸都不同,身體葡萄糖燃燒的熱能得因應交感神經的興奮,反而無法全盤用在大腦的耗能,這是求生的本能反應,身體的力量與應變有逃生的準備,因為大腦要處裡的訊息過於複雜與快速,都在做輕重緩急的確認、評估、判斷,反而不能冷靜平和的運作。事件先後順序也許不記得,有些情感上的痛苦讓我們不太記得或不去想,這是自我保護的機制,所以片片斷斷的是正常的。 調查委員或上法庭被詢問時,我們可以想著:他們問的只是要協助釐清事實,不是對我們人格的不信任,知道的就說,不確定或不知道的就誠實說。尤其面對加害行為人的辯護律師,可能有被攻擊的感覺,如果我們想著他受當事人的委託,主要目的就是爭取對方最大的福利,雖然無奈,起碼理解這是攻防上的客觀事實。    我為什麼這樣回答? 發生車禍時,我們都會被建議某些處理步驟;那麼,我們又何不推廣發生性侵害時的處理流程? 發生性侵時,正確的處理除了保命,也能幫我們迅速地得到協助,更有利於取證。反觀,特定團體發動一堆志工去學校推守貞卡,試圖造就一個強調貞操的社會,這其實是種歧視與扭曲,讓好奇或不懂或非意願發生性行為者覺得自己不完整、沒追求幸福的權利。 若擔心性病、未婚懷孕、多重性伴侶,就應該提供孩子性教育,而不是帶著性的焦慮把性全問題化! 身體每天都在新陳代謝,無論昨日或多久前出過事,過一陣子後,身體早不是原來的組織黏膜。何況身體是我們活著時被我們使用的工具,思考讓我們成為身體的優質使用者,這是「生物現象」,也是一種「存在哲學」。 January 11, 2019 at 07:30PM 女人迷 woman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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