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給親愛的徹夜難眠的你:路還長,我不會讓你一個人走 https://ift.tt/2DGMUDj 女人迷性別主編 婉昀 親愛的,請幫我用力擁抱自己,要非常用力。這一役,我們由愛出發,不曾抹黑造謠、不曾煽動恐懼。我們或許輸了公投,但是我們沒有輸了誠實、輸了尊重、輸了良心。平權路上,人數會愈來愈多,我們的愛也將愈來愈強壯。 親愛的,晚安,在你睡前,我收到你的訊息,你告訴我,你已感覺生無可戀,我一時不知該說什麼,我想我只能擁抱你,把你塞入被窩裡,一邊和你說件小事。 今天在投票所前,我在手機上與另一個要好的同志朋友聊天,我們認識很久,我見過他的父母、去過他們家,我想我可以說,我很少看見像他的父母那樣極溫柔、富同理心的人。他們從以前就對我有好多照顧。 只是他們不知道,我的朋友也喜歡同性。這次公投,他們對同性結婚、同志教育,都投下了反對票。 我的朋友與父母談了許久,結果不如他意,但他看得很開,他告訴我,母親只是不習慣,並非無法接受。而我也相信,他的母親只是還沒有足夠時間與空間去理解,她其實,應該會投下另一種公投票。而這樣的時間與空間,即將要由我們溫柔地推展出來。 於是,每當我想起令人難過的公投結果,每當我心生任何一點怨憤的時候,我就提醒自己,去想想他母親的臉、去想想她曾給過我的所有溫暖與關懷。 親愛的,即使我這樣說,我知道你仍好失望。我也是。 親愛的,我正在提醒我自己,歷史上關於人權、性別權益的推進,時常都以百年為單位。1990 年代以前,台灣民法規定,女子再婚,需要有待婚期間(民法 987、994);妻以夫之居所為居所、子女以父之居所為居所(民法 1002);父母離婚,子女監護權歸父親(民法 1055);母有放蕩行為,不得請求認領(民法 1068);妻冠夫姓、子女從父姓(民法 1000、1059);夫妻財產,由夫管理(民法 1018)。 你能想像嗎?這些都是二十多年前的民法模樣。在我們極年幼的時候,甚至活過以這些觀念為律法的台灣社會。 請你要相信自己,要相信,有我們在的社會,未來也將會變得更好。 親愛的,請讓我再給你幾個數據:261 萬人、309 萬人、371 萬人、307 萬人、319 萬人。 這些數字,都是今日頂著豔陽、出門排隊 1 到 2 小時,也要投下挺同票數的人數。不要忘記這些人的意念與真心,我們要放在心上,好好珍惜。 要知道,台灣民主啟蒙與人權維護的歷史,很短、很短。即使這樣短,仍有這麼多人挺身而出,支持、鼓勵、捍衛、堅持要投下這一票。這些數字,我們要謹記。 因為,這只是開始而已,這些數字將會愈來愈大。在平權的路上,人數會愈來愈多,我們的愛也將愈來愈強壯。我們由愛出發,不曾抹黑、不曾造謠、不曾煽動恐懼。我們或許輸了公投,但是我們沒有輸了誠實、輸了尊重、輸了良心。我們這一役,已是美好的一役。 再請你幫我用力擁抱自己,要非常用力。 當你回過頭,或許你會發現,那些支持你、愛你的人,同樣愛你、甚至更加愛你。我們從來就沒有失去愛。 現實或許讓人失落,但我們的心仍很熱,我們仍彼此擁抱、相愛,這是任何人、任何公投結果,都無法奪走的事情。 因此我們沒有輸,不要放棄。 即使流著眼淚,也要好好入睡,我們要活得更好、更健康、更開心。在有力氣的時候,給予身邊人力量、給能夠讓人的靈魂感到安全與自由的愛。今晚只是開始而已,而未來,我們仍會一起這樣持續並肩,走下去。 親愛的,我們今天看見了,這路好長喔。但我們這群人,要邊笑鬧邊戰鬥,邊流淚邊相擁,記得凡是上路,必要熱情與溫柔才走得遠久。因你知道,這一路上值得守護、值得創造、值得挽留、值得珍愛、值得擁抱與親吻的,比起令人失望的,總是更多、更多。 November 25, 2018 at 02:08AM 女人迷 woman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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