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

哈理斯專欄|表達憤怒,是一種自我療癒的方式 https://ift.tt/3e2g4wV 哈理斯 Harris│心理師 「合理的憤怒」可以幫助人們面對困難之後的挫折和沮喪,因為憤怒代表的是一種憤「堅持、拒絕與希望」。 我們可以用「和諧共融」、「睦鄰關係」、「以和為貴」等的語辭,來勸戒人們必須對生活中的不滿作出忍受與妥協,方式便是壓抑(suppress)各種憤怒(rage)。 彷彿憤怒這種情緒的表達,已經成為文明社會敵人、幼稚的標籤、失去理據的代名詞⋯⋯然而,在心理治療所揭的內心真實世界裡,無法表達憤怒一事,才是真正的可悲。 憤怒,可以是一種「堅持、拒絕與希望」 以職場為例,面對無理的上司和豬隊友一般的同事,乃至會耍陰招害別人的,一般人都會先選擇默默承受與忍受。 然而一次又一次,人們試煉「再忍一下下」的道理,卻不一定「百忍成金」。到後來,人們除了繼續去忍,跟家人朋友抱怨,卻不再懂得甚麼應對方法。 最無奈的情境是,即使人們想要試著反抗,一般做父母的都無法理解,只會指責:「你還嫩!不懂世事!草莓族!經不起壓力!」或朋友會給出一些建議,但都是去調整或改變自己的心態,彷彿一切只能逆來順受。 到最後,一旦你在公司實在受夠了而跟誰起了衝突,就像一位男士告訴我的:「身邊其他同事或長官只會說一聲:唉!都不成熟!」 圖片|Photo by Andre Hunter on Unsplash 當然,我們不會忘了心理的層面,即往往我們自己也不滿意內心有所憤怒,總是反問自己是否不夠老練、不夠成熟。事實上,我們也恐懼那個真正表達憤怒的,被鄰人認定生氣的那個自己,因為當中有太多攻擊性,反映著我們心中有著報復的惡念。 是的,無可避免,憤怒的情緒與報復(revenge)相連,裡頭有侵略、毀壞與背叛(intrusion and sabotage and betrayal)等負面情緒或行動,但憤怒亦同時透露出堅持、拒絕與希望(insistence and refusal and hope)的力量[1]。 如果在無助、失能、消極的狀態中,我們只空得憤怒,那大概「報復」使我們因為「有事可做」,而離開了無助無能的消極,走向能動性與某種自信的積極。 因此相對於「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或「冤冤相報何時了」等的勸戒,精神分析悖論地指出,報復之心或行動,保證了生存必須的希望(revenge keeps hope alive)。 憤怒,原來是一種「自我療癒」 往往在那些教我們憤怒的情境裡,我們面對不公義與缺乏資源(injustice and resourcelessness)的問題,換言之,是身處「自身權利」還能否保存的戰爭中。 人們不願一直受到環境與他人的羞辱,不願繼續承忍被施加於身心的屈辱──也代表我們心中有某種生活的理想,而這個理想在當下已經岌岌可危,甚至無法在未來達成──才敢於憤怒,希望讓野火燎原,好比發動反擊。羞辱別人,是以社會不太喜歡的方式,來讓別人好好記住自己「我不好惹!你最好收斂,放小心點!」 一如精神分析師 Phillips 說道:自我的憤怒中,我才能夠重建我應得的權利!(From my rage that I can reconstruct what I take to be my rights.) 然而,在心理治療的工作裡,除了「對所有事都憤怒」般情緒失控,另一端則是「無法表達憤怒」的個案。 我最常從個案口中聽到的,便是「雖然當年父母深深地傷害了我,但長大以後,我好像比較能理解他們當年的苦,就不在意了!」如果事實這麼簡單就能解決,那個案也不用坐在諮商椅上了。 事實上,他們內心的痛,是源於從小到大都沒有機會好好地表達憤怒,或他們的憤怒從未實質地改變過、得到過什麼。 因此,重新去生氣、感受自己對某人某事十分憤怒、怒到有各式各種的報復想法,是某種重獲自我權利的必需途徑。 記得有一位常有自殺念頭的個案曾說:「我從來沒有用過『恨』這麼強烈的詞去形容我對父母的感覺,我只會覺得是自己的問題而已。」 由此可見,無法憤怒的人會失去希望,失去生存的力氣,因為我們連那個保證了自我權利的情緒都丟失了⋯⋯ 憤怒,無疑是一種自我療癒(self-cure)。我認為,如果自我療癒中沒有憤怒與報復的對象,在心理意義上,總是半套的。 (推薦閱讀:家的心理學:合理地「恨一下」父母,你才能夠真正地長大) 找回你憤怒的力量 在「敢於憤怒(報復)→ 發現堅持、拒絕與希望的力量 → 重建應得的權利 → 自我療癒」的第一步裡,報復強調的除了是向持續傷害我們的人事作出反抗,更向自己見證「我受傷了」這件事,即報復是 Winnicott 說的童年真實剝奪的求救反應;或是 Horney 說的,對挫敗事件作出合理的憤怒,能在發洩後很快就回復平靜,因此報仇對某些人來說是生活的方式。 如此,如果有一種單次、有節制、有合理脈絡、在倫理上允許、對事情有建設、做完心裡就會好過一點的「夠好的報復」(Good-Enough Revenge)[2],精神分析會說:為了找回你憤怒的力量,想清楚後,即使政治不正確,為何不去做? 最後,從家庭到政治,即從內心到客觀現實,這本身就是一個互相連貫的、衝突與自我表達的戰場[3]。 就像 2019 年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及近期的「白俄羅斯示威」、「泰國奶茶聯盟」,或各種在世界各地對極權、專制、視人民如可割的韭菜之政府之反抗與憤怒,它本身就保證了人的權利、生存的希望、及個人-社會的某種療癒。 也許憤怒常常帶來傷害,但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也說過「參與公共事務的核心能量機制是『從憤怒到創造』」[4],傷害過後,我們要求彼此的改變與革新、走向開放與合作,目的是為了一步步創造新的體制與價值。 你準備好,找回你憤怒的力量了嗎? ※對文字有感的讀者,也歡迎到我的「躺椅上情感的潛意識法則」逛逛 參考資料: [1] Phillips, A. (1998). The beast in the nursery. Vintage. [2] Akhtar, S. (2014). Revenge. Jason Aronson. [3] Winnicott, D. W. (1950). Some thoughts on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democracy. In The family and individual development (pp. 228-250). Routledge. [4] 【網絡時代的社運】唐鳳:參與公共事務的核心能量機制是「從憤怒到創造」 October 28, 2020 at 06:30PM 女人迷 Wo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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