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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妳是「超人媽媽」嗎?要求女性兼顧家庭與事業,為何是種性別歧視 https://ift.tt/2IPw1LF Yuton Lee 我們都聽過「超人媽媽」,為什麼沒聽過「超人爸爸」?因為這暗指兼顧家庭這件事,不是爸爸的責任——探討「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歧視。 這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艾咪.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任命聽證會的現場,開場前,她七名子女當中的六人,與她的丈夫,魚貫入席,此刻的巴雷特神情穩定,並翻開備妥的稿子,按字宣讀: 「如同我在獲得提名出任大法官時所說,我很習慣作為九人團體的一份子——我的家庭。沒有任何事比家庭更重要,而他們現在就坐在我的身後。」 所謂九人團體,原本指的應該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但這裡,巴雷特選擇提起她的家庭,宣示她家庭至上的信仰。 她將家庭成員一一點名,臉上掛著慈愛與甜蜜,向眾人介紹她的丈夫,與他們的七名子女,包含因年幼而未前來現場的么子,細數每個人的特質,與惹人憐愛的一面。 打從獲提名之初,巴雷特就備受爭議,一方面是提名的時機,另一方面則是她的政治立場。然而,今天我們想談的,並不是巴雷特個人的政治傾向或身為法律人的種種,而是她在任命聽證會中,主動與被動形塑的「超人媽媽」形象。 「超人媽媽」是許多當代女性的時常面臨的課題,它的存在很微妙,可以說是一項目標,也可以說是一個重擔,又或者可以說,是衡量職業婦女表現的一道標準。 在巴雷特的任命聽證會中,她的開場陳述,便提到自己的家庭與工作經歷,雖未明說,但「我是能夠兼顧工作與家庭」的宣示意味,十分濃厚;質詢期間,許多共和黨籍的參議員,也不斷強調巴雷特「為人母」這件事,在讚賞她的專業能力之外,更要推崇她的「超人媽媽」特質。 的確,養育孩子並非易事,而一次養七個,又在事業上發展有成,著實了得。但話說回來,大法官的任命,看的該是她在法律專業上的能力與才華,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包含巴雷特自己,都不斷強調「超人媽媽」的身分? 圖片|Photo by Max Poschau on Unsplash 一句「你是如何兼顧家庭與事業?」隱含什麼樣的性別問題? 紐約時報一篇文章指出,對美國女性政治人物而言,擁有「母親」的身分,是一股強大的力量,但也同時弔詭。許多選民認為,女性在職場上發光發熱,擁有雄心壯志,是一種威脅,因為那股來自家庭以外的成就,與傳統的女性形象與定位不符,不過,當她同時也是一位母親時,這份脅迫感會得到平衡,讓女性更為溫暖、更能貼近選民的生活。 這樣的思維,隱含了一項很常見的性別歧視——「男主外、女主內」,更廣泛地來說,是對於不同性別套上既定分工。傳統上,外出工作是男生的事,女生的責任則是把家打理好,只負責屬於私領域的事情。 當女性面臨這樣的社會期待,「母親」是一種加分,也是一層重擔,因為當她們開始就業,她們仍有作為家庭主要照顧者的「本分」,責任也變得更加龐大。 這篇文章接下來更寫道,其實許多民眾都知道,他們所謂「必須兼顧家庭與工作」的標準,只針對女性政治人物。 (同場加映:育兒工作兩頭顧?聽過職場媽媽,怎麼就沒聽過職場爸爸) 就以大法官任命案來說,1986 年,在大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的任命聽證會上,聯邦參議員歡迎他的孩子們入座,並提供他們休息時間,卻近乎沒有花費任何時間將斯卡利亞的父親身份,與他的法律專業,相互連結。另一名男性大法官布萊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提到自己在女兒的籃球隊上擔任教練,卻沒有人在乎。 簡單來說,男性只管證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就好,這樣的社會風氣,隱含的是另一種性別歧視——對不同性別的雙重標準,順著「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歧視脈絡,一旦女性想跨入公領域,就必須先證明自己盡到顧好家的「本分」,女性被要求兼顧,男性則只需展現工作上的專業。 因此,在巴雷特的任命聽證會上,我們會看到,她很努力地強調「兼顧的能力」,她是一位優秀的法律人,但更是一位稱職的母親,她擁有一個以現代標準而言,十分龐大的家庭,但她把孩子們照顧地好好的,也把自己打理得好好的。 我們也看到,多位參議員不斷用一種敬佩的口吻,稱讚她能兼顧家庭與事業的驚人表現,一句句「你是怎麼辦到的?」「可以教教我們嗎?」的真正用意,都是在營造巴雷特「超人媽媽」的形象。 當我們詢問職業婦女「如何兼顧家庭與事業?」意味著我們認同「男主外,女主內」思維,也用性別歧視的雙重標準,檢視女性。 於是乎,這個看似稱讚的問句,成了隱形的軌道,要求女性必須按著行駛,在立業的同時,不可忘記顧家,不可在主要照顧者的責任上,有一絲絲怠慢。 想當「超人媽媽」,難道不行嗎? 當我們開始意識到,只質疑女性是否及如何兼顧家庭與事業,並不妥當,我們或許也會對「超人媽媽」的概念,有所警覺與反思,並開始思索,究竟把「成為超人媽媽」當作目標可不可以? 這次,讓我們循著女權發展的脈絡,回答問題。 一直以來,女性主義追求的,是平等,女性無論在工作、參政及其他社會層面,一直未能與男性平起平坐,從 19 世紀末到 20 世紀初,聚焦於法律權利的第一波女性主義運動,到 1960 至 1970 年代,強調個人自由的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大力爭取女性的工作權、參政權、身體權,再到近代的第三、第四波,皆然。 女性就業,是一種平等,如今,在這個世界的許多地方,女性已經可以外出工作,從事家務以外的事。「超人媽媽」等於對女性工作權的肯定,女性不再只有母親的角色,而是一個可以應付多重任務的超人,因此,許多女性樂於擁抱這樣的讚美,欣然接受這個挑戰。 對她們而言,「超人媽媽」更像是一種女性獨享的高標準,因為女性的卓越能力終究被發掘,所以才有這樣的要求,是特別掙來的榮譽名號,社會不以「超人爸爸」要求男性,不過是認知到男性做不到罷了。 正因是一項榮譽,所以即便不平等,似乎也沒有關係。 比方說,巴雷特大法官、2020 年美國總統大選副總統當選人賀錦麗(Kamala Harris)、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Hillary Clinton)、美國前阿拉斯加州長莎拉・裴琳(Sarah Palin)等人,在競選或爭取公職期間,都不約而同地強調,自己有能力兼顧家庭與工作,作為許多年輕女性的表率,她們的立場,也受到許多女孩的支持與追隨。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認同,把成為「超人媽媽」當作目標。有許多女性已經意識到,要想在養育子女與追求成功事業上尋求平衡,是不切實際的,很多時候,我們的專注力只會很不平均地倒向其中一方,硬是挑戰自己的極限,結果可能是兩邊都顧不好,所以,凡事盡力就好,當認知到自己的無能為力,便能獲得快樂。 與其說認知到自己的無能為力,倒不如說,是看清了規範的不公平。 (推薦閱讀:當媽就要有媽媽樣?我一個平凡女人,何苦逼自己當超人) 「超人媽媽」是社會強加在女性身上的、難以達成的要求,自願扛起這樣的重擔,是將個人的時間與精力全花在這兩件事情上,休閒娛樂、興趣、放空等等的自我時間,幾乎不存在。 「超人媽媽」的形象,猶如一場騙局,是加諸於向外尋求事業成就的女性身上,乍聽如同稱讚,但實為一種懲罰的不合理要求。 「超人媽媽」不是什麼傑出女性的褒揚令,不是因為看得起女性,而賦予的特別任務,而是父權體制認證的一張護身符,給予女性留在職場的資格; 在追求事業更上一層樓的道路上,「超人媽媽」如同一張父權體制授權的通行證,沒拿到的人可別想往上爬了,因此,每位女性都緊緊握著,高舉揮舞,深怕他人以為自己是忽略家庭的壞媽媽,在升遷過程的第一關,就被淘汰出局。 回到女權運動發展的脈絡,當女性從被約束在家,到成功獲得工作權,再到在各個領域展露頭角,女性在爭取平等上,大致上是前進的。此時此刻,若以「超人媽媽」做為評判女性的標準,卻未以「超人爸爸」要求男性,是不是在平等的路上,走回頭路? 「超人媽媽」並沒有錯,畢竟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人生該如何走,以兼顧家庭與事業為目標,抑或強調瞭解自己的極限,不過是種選擇。 重要的是,要能看清楚,想成為「超人媽媽」的背後,是不是不自覺地落入帶有性別歧視的社會期許圈套?身旁是不是也有一位跟妳一樣,努力成為「超人爸爸」或另一位「超人媽媽」的他/她? 參考資料: Why ‘Supermom’ Gets Star Billing on Resumés for Public Office? | The New York Times November 19, 2020 at 01:30PM 女人迷 Wo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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