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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 星期五
「被害人對我有好感」遭證人推翻,鈕承澤涉性侵劇組助理案,高等法院維持 4 年徒刑 https://ift.tt/39FB4Jw UDN 兩年的官司結果終於出爐,「豆導」鈕承澤因涉性侵劇組女助理一案,遭判 4 年徒刑。 文|記者 王宏舜 導演鈕承澤涉性侵劇組女助理不認罪,台北地院審理時他和被害人和解,稱誤以為與被害人有情愫,求判緩刑;北院認定鈕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4 年徒刑。 鈕上訴主張女方深夜與他共處一室,沒明確大聲拒絕親吻,無法察覺對方反對親密,高院今天上午 10 點駁回上訴,維持一審 4 年徒刑。 檢察官指控,鈕承澤因執導電影「跑馬」認識被害人,2018 年 11 月 23 日請劇組人員帶被害人到家聚會,隔日凌晨,被害人被獨留鈕承澤家中,鈕藉機對被害人性侵,被害人前往醫院驗傷,向警方報案。 鈕承澤偵查階段想賠 60 萬元給被害人遭拒,去年 9 月台北地院審理時,給付「七位數」調解金,簽署調解書。 北院辯論時,鈕稱無犯意,盼緩刑。檢方認為,被害人與鈕承澤有上下隸屬關係,不反抗是為了保住飯碗,鈕不認罪又將犯行歸責被害人,求刑 3 年 4 月,建議不宜緩刑。 北院判決指出,鈕承澤辯稱「以為被害人對他有好感」,但無論被害人友人、劇組人員、林姓、周姓主管都證稱,鈕與被害人並無男女情愫;當被害人以「緊閉雙唇」、「撇頭」、「閃躲」、「推阻」將排斥、不願意的心態展露時,鈕還是稱二人有情愫,辯詞顯不可採。 北院認定鈕藉導演身分散布「認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歡她,我會繼續保護她」的訊息,形塑與被害人有情意,再藉和解營造被害人沒有拒絕、她深夜留下是期待發生性關係,暗指被害人主動獻身,沒有悔意。 因性侵害案件不公開審理,高等法院開庭期間,鈕承澤在庭外都未多言。高院曾傳劇組人員作證,上月 11 日辯論終結時,除了鈕不多談外,女方律師也表示不便透漏開庭內容。 導演鈕承澤涉性侵劇組女助理,台灣高等法院今上午 10 點宣判。圖片|聯合新聞網資料照片。記者 王宏舜/攝影 本文授權轉載至 Udn,原文詳見:「豆導」鈕承澤涉性侵劇組女助理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4年徒刑 December 04, 2020 at 07:30PM 女人迷 Wo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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