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 星期四

2 例跨國同婚案勝訴!伴侶盟呼籲:全國戶政機關應受理跨國同性伴侶結婚登記 https://ift.tt/3eIGbeb UDN 2021 年的祁家威案與信奇阿古的兩件跨國同婚案件判決中,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說,法院明確指出跨國同性伴侶有結婚權利,為同性伴侶的權益爭取更進一步。 文|記者 葉冠妤 台日跨國同志伴侶阿樹、AZ 到大安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最後戶所以特別案件受理,預計最快一週後回覆。圖片|記者葉冠妤 攝影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代理的跨國同婚案昨獲判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戶政事務所應同意該案當事人阿古、信奇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伴侶盟於 5 月 7 日陪同台日伴侶阿樹、AZ 到大安戶政事務所,要求戶所依法院判決意旨開放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戶所最後以特別案件受理,預計最快一週後回覆。 伴盟呼籲內政部撤回違法函釋,並通令全國戶政受理跨國同性伴侶結婚登記。 伴盟表示,先前戶政單位依據內政部函釋拒絕其中一方原生國家未通過同婚的跨國伴侶登記結婚,但現在這只函釋接連被兩個法院判決違法,第一案是今年 3 月的祁家威案,判決書中明確肯認同性婚姻已為我國公共秩序的一部分,且當國人與外國人結婚時,僅因性傾向就否認其婚姻,構成不合理差別待遇,因此應當準用涉民法第 8 條公序良俗條款排除外國法的適用,並判大安區戶政事務所一部敗訴。 (推薦閱讀:「天啊,他不完美」在祁家威事件後,想想為什麼你把他當偶像) 第二案判決則在 5 月 6 日出爐,在信奇、阿古與中正戶政事務所的訴訟中,法院同樣判定內政部函釋違法,認為該函釋未考慮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6 條反致原則,判信奇與阿古全面勝訴,中正戶政事務所應准予兩人登記結婚。 伴盟說,法院已在 2 件跨國同婚案件判決中,明確指出跨國同性伴侶有結婚權利,並指出戶政機關可透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8 條公序良俗的規定,認定不允許同性婚姻的外國法律,違反我國的公序良俗,不予適用,直接讓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 伴盟於 5 月 7 日進一步陪同台日跨國同志伴侶阿樹、AZ 前往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出席記者會的跨國伴侶說,疫情爆發以來,不少跨國伴侶已經超過一年無法見面,信奇與阿古案的勝訴,為大家帶來鼓舞與希望。 伴盟律師團律師許秀雯說,戶政事務所雖表達理解完全了解法院判決意旨,但承辦人員還是無法做成決定,僅先將阿樹與 AZ 的申請案作為特別申請案件受理,請示後預計最快一週回覆。 許秀雯表示,不論是祁家威或昨天的勝訴判決,都證明了內政部的機械化函釋排除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呼籲政府不要知錯不改,應從善如流,遵從法院判決意旨,即刻通令讓跨國同性伴侶可以在台登記結婚。 伴盟陪同台日跨國同志伴侶阿樹、AZ 前往大安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要求內政部即刻通令全台戶所開放讓跨國同性伴侶可在台登記結婚。圖片|記者葉冠妤 攝影 本文授權轉載至 Udn,原文詳見:昨剛勝訴!台日伴侶今戶所登記 伴盟籲即刻通令開放 May 13, 2021 at 08:30PM 女人迷 Wo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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